网络货币为何不是电子货币?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货币是以公共信息网络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存储在计算机软件中,通过网络系统通过电子信息传输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从发行人处兑换一定数额的现金或存款,获取代表相同数额的数据,或由银行和第三方提供的快速支付服务,通过某些电子方式转移银行余额,从而进行交易。严格意义是客户利用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向电子货币发行人存储价值和快速支付的货币,通过媒体(二维码或硬件配置)电子交易。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通知》,中国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根据国家数字货币监管规定,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前提下有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自由。

温馨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律偿还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在投资之前,建议您了解项目的风险,了解项目投资者、投资机构、链活动等信息,而不是盲目跟风或误入资本板块。

3、以上解释仅供参考,投资者不得以此类信息代替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此类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投资操作。

响应时间:2021-08-13,最新业务变更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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