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黑钱的炒币将被判刑?

炒币 2023-11-17 101

法律分析:是的。涉及的罪行有非法经营罪和洗钱罪。黑钱是指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非法收入及其收入。在虚拟货币兴起之前,货币投机意味着货币投机。通过使用一种外汇到银行的外汇交易中心,按照当时的货币价格购买外汇,然后等待汇率上升,然后赚取差价。货币投机有两种投资方式,短期货币投机和长期货币投机,短期货币投机是快速买卖,长期货币投机是数字货币的长期投资,当达到预期价值时,两种货币投机方式相同,但拥有数字货币的时间不同。

法律依据:《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解释》第一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1)采用受理终端或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假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人支付流动资产的;(二)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个人账户服务的;(三)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的;(四)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关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审批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营销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盖、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欺诈犯罪及其收入来源和特点,有下列行为之一,没收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收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本账户;(二)将资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证券;(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四)跨境资产转移;(五)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入来源和属性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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