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宣判涉外“维卡币”网络传销案16亿元 三十五人被判刑并处罚

传销 币网 网络 2023-10-26 76

摘要:8日,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的特大“维卡币”网络传销案。经株洲县法院审理查明,“维卡币”传销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保加利亚人鲁娅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境内,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

8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的大型“维卡币”网络传销案件。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35名被告人缓刑至7年,并处1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同时,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3.6亿元以上,没收被告退还的非法所得和随案移送的犯罪工具,上缴国库,继续追回剩余涉案资金和被告未退还的部分。

湖南省宣判涉外“维卡币”网络传销案16亿元 三十五人被判刑并处罚

株洲县法院审理发现,“维卡币”传销组织是海外向中国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和营销方式由保加利亚人鲁雅组织,服务器设在丹麦哥本哈根,声称是继“BTC未来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维卡币”不是由国家货币主管机构发行的,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维卡币”组织运作的本质是以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要求参与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的顺序构成层次,以直接或间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和返利的依据,分期支付上述报酬和返利,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产。

本案中,宋某等35名被告人通过网络平台或介绍加入“维卡币”组织后,通过计利回报发展线下奖金或转售激活码两种形式非法获利。其中,部分被告积极发展线下会员,非法获利1万余元至2000万元不等。这种经营模式符合传销活动的特点,其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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