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业务概述纳税人完成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将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号;...
1.业务简述
纳税人完成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后,应当自设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所有账户;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前提条件
正常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3.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系统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户报告(数字人民币钱包)]
4.操作流程
(1)步骤1:主页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自动取值,无需纳税人填写。如果纳税人有多个数字人民币钱包,点击左框中的“ 可以添加新的,因为表格较长,用鼠标点中下驱动条上下拖动,以便填写完整的信息。
其中,“银行开户登记证号”默认为“ZRMB万万”;“银行别”、“开户银行”按数字人民币钱包ID前三名;自动带出;“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默认为纳税人名称;“货币”默认为“人民币”。
填写上述相关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点击右侧“选择”上传当地相应的配件信息。
(3)步骤3:递交
检查是否正确,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定窗口“经办人本人,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4)步骤4: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提醒确认提交是否成功。
①提交成功
②提交失败
到目前为止,只有 交通银行
③提交失败
纳税人所有存款账户中有一个,只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一般退税账户。
(5)步骤5:查看进展
可通过【我想查询】-【税务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税务事项的验收进度。
来源:海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