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藏平台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

平台 数藏 2023-11-08 99

摘要:《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如果平台还存在帮助犯罪行为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比如为其打广告、作掩护等情况,则可能会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数藏平台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

倪晶华律师: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

在本文中,只有大多数藏族平台可能涉嫌的常见刑事法律风险,即可能涉嫌的犯罪,并进行相应的整理。

1.非法融资的风险

国内nft不同于NFT。NFT是一种不同质化的通行证,是不可分割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国内nft偏离了NFT非同质化通行证设计的初衷。例如,向公众发行多个信息相同的数字艺术品实际上类似于同质化代币的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代币非法销售和流通为投资者筹集BTC的融资主体、所谓虚拟货币,如以太币,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融资、金融欺诈、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这种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完全符合《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因此,通过发行代币进行融资的行为可以通过非法融资进行监管。

那么,对于数字收藏平台来说,虽然发行这些数字收藏是为了销售产品,而不是为了融资,但对于消费者来说,通常是为了收藏而消费,而不仅仅是为了欣赏数字收藏本身,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未来向他人销售利润的目的,投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

此时,如果数字收藏平台承诺高回报、溢价回购向消费者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购买数字收藏商品,其行为符合非法融资、开放、社会、诱导特征,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在发行或交易中,平台非法融资将构成集资欺诈罪。其他数字收藏平台将吸引玩家以新的方式购买数字收藏商品,如果这些数字收藏平台要求参与者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加入资格,按一定顺序,直接或间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诱惑、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产,严重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洗钱犯罪和网络安全犯罪的风险

《反洗钱法》规定,洗钱是指以各种方式掩盖、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欺诈犯罪等犯罪收入的来源和特色活动。

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入,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判罪。

关于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罪、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客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数藏平台的犯罪风险来自侵权人利用数藏平台将犯罪所得通过数藏商品兑换成法定货币,或者直接利用数藏商品实施犯罪。因此,为了应对刑事风险,数字平台需要依法履行内容审查和网络安全责任,认真落实KYC认证,即发行、销售、采购主体实名认证(真实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发行交易明细。

否则,一旦侵权人逃避监督,利用数字收藏平台的审查漏洞进行相关犯罪行为,数字收藏平台及相关负责人将根据其主观情况认定该平台构成相关犯罪,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提供平台。

比如平台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经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恶劣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罪;如果平台知道他人的资金是毒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仍为对方提供交易平台,可能构成洗钱罪;如果平台负责人知道他人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如果平台仍提供协助转移资金的平台,可能构成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的犯罪;如果平台不履行审查职责和网络安全责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主机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支付结算等帮助,然后,该平台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该平台还协助犯罪行为人进行广告、掩护等非法犯罪活动,则可能构成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罪。

3.其他犯罪

在NFT发行、交易等活动的全过程中,相关参与者可能因行为不当而违反刑法。例如,虚构数字隐藏链事实,欺骗消费者财产,可能涉嫌欺诈;或者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绘画作品,可能构成侵犯作权罪。或者,利用数字藏族平台进行外汇投资,以平台为外汇投资场所收付外汇,避免外汇监管,可能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非法经营罪。

数字藏品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在当今环境下,通常成为犯罪行为者实施犯罪的工具,上述犯罪,但许多藏品平台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但风险无处不在,无处不在,数字藏品平台只能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全面做好刑事风险控制,尽可能避免刑事风险。

以上是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融资金融犯罪辩护小组倪晶华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案件处理经验,对NFT交易平台、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NFT交易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洗钱犯罪、网络安全犯罪等犯罪的刑事风险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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