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生态”传销团伙7人诈骗近3亿,检察院提起公诉!

传销 2023-10-21 102

摘要:(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被告人赵某乙加入“柚子生态”平台后,通过微信推广等方式发展下线会员9个层级70余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防欺诈大数据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披露了一起案件。7名男子共同出资成立了“柚子生态”网络传销平台,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非法获利292856159.69元。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本文转自防欺诈大数据: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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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生态”传销团伙7人诈骗近3亿,检察院提起公诉!

“柚子生态”传销团伙7人诈骗近3亿,检察院提起公诉!

问题图:数据图

根据起诉书,本案由滕州市公安局调查结束。2019年5月23日,被告人李某、姜某、蔡某、黄某、陈某、赵某、赵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移送法院审查起诉。

法院受理后,于同日通知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审理被告,审查所有案件材料。同时,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审查起诉期限(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8日)增加一次。

经依法审查,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李某、姜某、蔡某、黄某、陈某、赵某、杨某(另案)共同出资建立了“柚子生态”网络传销平台,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以高收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购买柚子币缴纳会费,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会员,通过开发线下会员数量奖励返利,骗取财产。

截至事件发生,平台开发会员386821人,会员排名27层,涉案金额33280302.18枚柚子币,非法获得12026947.01枚柚子币,根据2019年2月14日市场价格(24.29元/柚子币),非法获利人民币292856159.69元。FPData)

被告李某、姜某、蔡某、黄某、陈某、赵某到案后,主动上交152193153.3元非法所得;2019年1月,被告赵某加入“柚子生态”平台后,通过微信推广积极发展会员。截至事发,其直接或间接开发的线下会员已达9级72人,涉案金额4348枚柚子币(相当于人民币105612.92元)。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姜某、蔡某、黄某、陈某、赵某作为“柚子生态”网络传销平台的发起人、操纵者和管理者,以打理柚子币赚钱的名义,以高回报为诱饵,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并按一定顺序构成层次,以开发人员数量为返利依据,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文转自防欺诈大数据:FPData)

被告赵B加入“柚子生态”平台,通过微信推广发展线下会员9级70余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4日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7名男子从事传销利润近3亿元被滕州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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