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站”上三万美元,这家交易所仍在暗中拉新,央行最新提示!

摘要: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做出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BTC“站”3万美元关口后,一些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再次抬头。

6月27日,北京商业日报记者注意到,欧洲和其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一些货币市场网站上“注册BTC”广告,记者发现通过点击广告链接可以进入欧洲平台交易网站,在平台注册账户和实名认证后,可以正常购买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截至记者发布时,该广告已被删除。

比特币“站”上三万美元,这家交易所仍在暗中拉新,央行最新提示!

图片来源:欧易

除了交易所的非法营销活动外,一些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欺诈和非法融资陷阱也层出不穷。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发布《谨防NFTT》、元宇宙炒作等相关风险,以及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说“不”的提示。分析人士认为,客户只有保持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等炒作活动,才能避免陷入相关犯罪陷阱。

交易所“借道”营销

6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币圈国家信息网站上注意到,欧易、币安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放了“注册BTC”广告。广告显示,“注册立即领取高达6万元的数字货币盲盒,享受20%的手续费减少”。记者发现,通过点击广告链接进入欧洲平台交易网站,在平台注册账户和实名认证后,可以正常购买比特币等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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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欧易

类似的宣传并不是一个例子。在各种搜索引擎中,您还可以看到各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新活动。“一美元购买NFT”和“邀请朋友获得福利”通常穿插在“如何购买虚拟货币”和其他文章中,并指导跳转到平台链接。

然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和相关营销在中国是严格禁止的。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 237)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作出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

在这方面,欧洲交易平台的相关人员回应说,该官员本身并没有进行降低费用的活动。2017年,欧洲不再为中国大陆市场提供宣传和服务。大陆客户之所以能轻松浏览广告并登录交易网站,可能是因为搜索引擎没有做好海外屏蔽,促使网站在中国进行检索。

“有时我们不能100%控制这种情况,也不能要求搜索引擎不要抓取海外网站。“我们与广告商合作,”工作人员说。然而,类似的广告不应该出现在大陆。当平台发现违规行为时,会立即要求对方下架相关广告。欧洲交易平台相关人员表示,平台必须在监管下寻求合规发展。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时,上述广告已不再出现在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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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虚拟货币的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中国自2017年起禁止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和服务。厚雪研究公司首席研究员余百程表示,中国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不管是不是欧易的自主动作,这种行为在国内都是违法的。在百程看来,近年来虚拟货币监管的态度没有改变,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改变。

NFT、虚拟货币炒作套路深

除了交易所的非法营销活动外,一些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欺诈和非法融资陷阱也被抬头看。

“nft市场交流群,入群交流最新市场信息”“教你从小白赚大钱”“群里有内部信息,随便赚几千元”。在微信交流群里,有人喊着“NFT”“nft在“元宇宙”旗帜下进行非法推广的行为仍在继续。这些活动并不是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通过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融资、传销、欺诈,存在洗钱、非法发行代币等风险和隐患。

6月以来,台州、东营、廉江等地警方发布案件通报,提醒群众防止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欺诈和非法融资陷阱。此外,6月20日,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虚拟货币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中,一名男子邓某以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和“保底高利润”虚拟货币吸引了400多名投资会员,非法吸收了500多万元的投资资金。

《北京商业日报》记者发现,常见的虚拟货币欺诈包装包括虚假交易所、虚假投资机构、虚假投资机会、虚假官方联系等。欺诈技术与传统欺诈相似,首先发布诱导信息,欺骗受害者的信任,然后进行小测试,最后篡改平台数据库完成欺诈,逐步诱导受害者进入陷阱。它本质上是使用NFT和其他新词为传统欺诈披上“新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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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骗术是犯罪分子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各种“高”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平台”进行宣传,以空投“糖块”为诱惑,声称“货币价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小”,具有很强的混乱性。在操作过程中,犯罪分子通过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利润和现金提取门槛,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犯罪分子还使用ICO、IFO、以IEO等花样翻新的名义发行代币,或以IMO的形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以共享经济为幌子,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和欺骗性。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鹏波指出,一般来说,类似的炒作欺诈通常与社会知名的流行新闻相结合,穿着科技外套包装,如加入区块链,但实际上是利用虚假的高回报来吸收公共资金。余百程说,在过去的两年里,一些NFTT、事实上,元宇宙的炒作行为仍然是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活动。每次虚拟货币价格上涨,相关违法活动都会上涨。

不组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两个月后,数字货币市值排名第一的比特币市场近日再次突破3万美元,最高突破3.1万美元。根据全球货币价格网站Coingecko数据,截至6月27日20时24分,BTC报30716.14美元,24小时涨幅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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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gecko数据

BTC的热潮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提到,近期虚拟货币价格不断波动,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培育赌博、非法融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余白城认为,虚拟货币是一种新兴事物,其国际认知和控制也存在差异。它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并导致了高杠杆和其他交易方式。虽然中国多次提示风险,但一些愿意投机的个人仍然通过一些灰色渠道参与海外虚拟货币交易,包括一些不太了解的人渴望高回报,或者被中介诱导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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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进一步指出,对于国内个人来说,买卖虚拟货币的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货币价格波动和杠杆交易造成的损失风险;二是海外控制、交易所、技术、资本交易等未知风险;三是国内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四是欺诈风险。对公众来说,虚拟货币在资产权益识别、产品性质、交易方式、资本兑换、法律保护等方面存在风险。因此,客户需要充分了解这一点,不建议参与。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钱袋,避免陷入陷阱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醒,要做到“三要三不”,即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不要组织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要轻信高回报、高回报、高回报的宣传,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转账。

针对NFT等“羊皮狼”,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迷信所谓的“高回报”、“稳定盈利”、“高科技”等噱头,防止犯罪分子 NFT、nft、以投机、欺诈、洗钱、非法融资等风险为名,谨慎投资,确保自身资金安全,不参与NFT代币发行和投机活动,不要购买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发行交易的计费和结算工具的NFT商品。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董晗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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